您的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刑事辩护 >> 文章正文
【苏州刑事辩护律师】打架斗殴怎样才算正当防卫?
阅读选项: 自动滚屏[左键停止]
作者:  来源:  阅读:

首先,打架斗殴是否成立正当防卫要满足以下条件:

  1、实施防卫行为必须是出于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的正当动机;

  2、防卫行为所针对的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;

  3、实行防卫行为的直接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;

  4、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;

  5、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。

其次,打架斗殴中可能成立正当防卫的情形如下:

  1、互殴向“不法侵害”行为转化

  比如双方斗殴时,如果一方已经停止斗殴,向另一方求饶或者逃跑,而另一方仍紧追不舍,继续实行侵害,那么将转化为单方不法侵害,被侵害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。

  2、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

  一般的轻微斗殴中,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,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,那么后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。




整理者:

苏州律师韩佩霞  业务手机:13771872126(欢迎咨询和聘请律师)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81号商旅大厦1508室

江苏大昶律师事务所 苏州律师网www.668lawyer.com

咨询QQ849972938 微信:13771872126 E-mail68Lawyer@163.com

】【关闭窗口
 :: 站内搜索 ::
 
 :: 点击排行 ::
·苏州劳动仲裁委员会
·境外证据材料的公证、认..
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代理词
·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..
·【劳动工伤赔偿】超过法..
·律师函(催讨工程款)
·最高检印发《关于加强对..
·【刑事】最新司法解释 ..
·【劳动工伤赔偿】陷入这..
·苏州市公安局地址
设为主页  |  收藏本站 | 友情链接 | 管理登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