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函(催讨工程款)
****有限公司:
首长 台鉴:
本律师作为****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,接受上述公司的委托,就贵公司与我委托人的工程决算事宜,致函贵公司。如工作中给贵公司带来不便与困扰,悉请见谅。
根据我委托人的口述及提供的材料反映:贵公司与我委托人于2002年7月*日签订了****工程施工合同,约定由我委托人承建苏****施工。贵公司与我委托人于2002年*月*日签订了协议书,约定由我委托人承建****工程。贵公司与我委托人于2002年*月*日签订了补充协议,规定就业主批复的*********总价根据原合同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。基于以上三个合同,我委托人已如期完成该工程并经各方负责人于200*年*月*日签订了工程结算会审单,确定该工程总价款为九百余万元,但自结算会审单签订至今已经4年有余,贵公司迟迟未予决算。
有鉴于此,本律师代表委托人致函贵公司:请贵公司尽快办理****工程决算付款事宜。请贵公司在七日内对本函所涉内容做出书面回复与说明,否则我委托人会保留通过法律维权的权利,并就委托人可能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向贵公司索赔。
专此函告,请贵公司慎思并妥善对待,以避免不必要的诉累。
江苏威尔曼律师事务所
律师:韩佩霞
2007-11-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