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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市公证服务收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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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证证明事项

收费标准

一、证明法律行为

1、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、转让、房屋转让、买卖及股权转让

最低200元
50万及以下的部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3‰
50万以上-500万的部分           2.5‰
500万以上-1000万的部分         2‰
1000万以上-2000万的部分        1.5‰
2000万以上-5000万的部分        1‰
5000万以上-10000万的部分       0.5‰
10000万以上的部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0.1‰

2、 证明其他经济合同

2万以下的部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1%
2万以上-5万的部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0.8%
5万以上-10万的部分            0.6%
10万以上-50万的部分          0.5%
50万以上-100万的部分        0.4%
100万以上-200万的部分      0.3%
200万以上-300万的部分      0.2%
300万以上-400万的部分      0.1%
400万以上的部分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0.05%

3、 证明民事协议:出国留学、民间借款等

200元/件         涉及财产关系的加倍

4、 证明生父母共同送养的收养关系
5、 证明生父母单方送养的收养关系
6、证明其他监护人送养的收养关系

500元/件
800元/件
1000元/件

7、  证明财产继承、赠与、遗赠

受益额的2% 最低200元

二、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

1、证明出生、生存、死亡、经历、学历、国籍、
婚姻状况、亲属关系、未受(受过)刑事处分等

80元/件

2、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、资信

500元/件

3、证明不可抗力事件

400元/件

4、对证人、证言及书证保全
5、对声像资料、电脑软件保全
 6、对不动产保全
7、对其他物的保全
8、对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

200元/件
800元/件
1000元/件
400元/件
1000元/件

9、制作票据拒绝证书

400元/件

三、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

1、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、转让和使用许可文字

500元/件

2、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、
公司章程、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

500元/件

3、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

100元/件

四、提存公证

按标的额的3‰    最低100元/件

五、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

按债务总额的3‰

六、办理遗嘱公证、保管遗产、确认遗嘱效力

1、 遗嘱(遗赠)
2、 保管遗产
3、确认遗嘱效力

200元/件   需录音、录像的,按实另收
协商收费
300元/件

七、证明财产(含遗产)清点、清算、评估、估损

按财产价值的2‰  最低200元

八、证明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、变更、终止

1、证明涉及人身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:赡养、
抚养、变更抚养权、寄养、监护的声明、委托等

100元/件

2、证明涉及人身权益以外的民事法律行为:
经济担保、放弃继承声明、委托等

无标的额的200元/件
有标的额的按1‰,最低200元/件

3、 证明养老金、劳动保险金、助学金、抚恤金等

20元/件

九、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、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、认证事务、保管文书、代拟和修改与公证相关的法律文书

1、保管文书(含遗嘱)

50元/件/年

2、办理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

200元/件

3、代办与公证事项相关的登记、认证事务

80元/件

4、代拟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

50元/件

5、代拟经济合同、解答法律咨询

协商收费

十、依法办理其他公证法律事务

1、 涉台正副本核对:
⑴婚姻、出生、经历、学历、亲属关系等
⑵房屋买卖、赠与、遗产分割、放弃继承权等
⑶合同、法人资格、资信证明等
⑷公证书副本邮寄审查

200元/件
400元/件
500元/件
30元/件(邮寄费另按实计算)

2、开奖抽号及其他现场公证

非营利性的500元/件
营利性的按标的额的1‰ 最低500元/件

3、证明拍卖、彩票销售

100万及以下            按0.8‰
101-500万部分          按0.5‰
501-1000万部分         按0.3‰
1001万以上部分         按0.2‰

4、证明物品销毁

500元/件

5、招投标公证

200万及以下            500元/件
201-500万部分          按2‰
501万以上部分          按1‰

6、证明股票、债券发行上市

按发行上市总额的0.5‰  最高不超过5万元

7、证明文书副本、节本、译本、
影印件与原件相符、签名、印鉴属实等

民事类50元/件;经济类300元/件

8、证明财产分割

公民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0元/每人每宗
法人及其他组织     500元/宗

9、解除收养关系

200元/件

10、证明劳务合同、聘用合同

50元/件

11、证明出口商品注册商标

500元/件

12、承担公证顾问事务

协商收费

13、查询公证档案资料

20元/次

14、公证书、其他资料翻译费

60元/千字 小语种上浮30%

15、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,申请人要求撤回的

未经审查的  10元/件  
已经审查的  按该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50%

16、公证书副本

20元/份

17、委托调查的差旅费、公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、评估费

按实收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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